Wednesday, November 10, 2010

龍運光華董事部:未經批准‧“校長擅自出租籃球場”

龍運光華董事部澄清,校友會獲准在該校雨蓋籃球場舉辦回校日晚宴,不是董事部的決定,而是校長楊金花沒有經過董事部批准而作的決定。


為此,董事長陳文洽表示,既然校長楊金花決定把籃球場租借給校友會,一切後果及責任就由校長承擔,與董事部無關。


他強調,董事部的立場從頭到尾一致,就是不租借雨蓋籃球場給任何組織或人士舉辦晚宴。因此,我們要澄清,此次校友會獲准在籃球場舉辦晚宴,不是董事部的決定,而是校長的決定。


他說,既然校長已經批准校友會的申請,董事部迫於無奈,唯有讓校友會租借籃球場舉辦晚宴。


不滿董事部權力被架空


他強烈表示,董事部非常不滿楊金花校長在沒有諮詢董事部的情況下,批准校友會的申請。校長的做法等同架空董事部的權力,超越了董事部的主權。


他說,董事部是學校最高決策單位,除了校務外,其他事項必須經過董事部的同意及批准。他表示,董事部希望楊金花校長下次作出任何決定之前,必須諮詢董事部,日後不要再自作主張。


星洲日報/東海岸‧2010.11.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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